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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交往,禮貌當先;與人交談,稱謂當先。使用稱謂應當謹慎,稍有差錯便貽笑大方。恰當地使用稱謂,是社交活動中的一種基本禮貌。
稱謂也叫稱呼,屬於道德範疇,是人際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禮儀規範。
稱謂要表現尊敬、親切和文雅,使雙方心靈溝通,感情融洽,縮短彼此距離。正確掌握和運用稱謂,可以增強人際吸引力,提高人際關係的和諧程度。
到底怎麼才算合適的稱謂呢?如何才能夠正確運用呢?翻看下一頁查看~
在日常的交往中稱呼彼此應採用相應的稱謂。中華民國被世人譽為禮僅之邦、君子之國,對稱謂非常講究。現在我們稱呼對方的代詞只有“你”或“您”,而古代稱呼對方時會加上“賢、尊、高”等字眼,如“賢侄”“賢才”等。在古代官場稱謂錯誤是很大的忌諱。下級對上級的稱謂,最忌諱喊大人。稱呼官銜就是最大的尊重,如丞相、尚書等。回歸到今日,我們一般可在上級的姓氏後加上其職務以表尊重。
現在的日常社會交往中,會廣泛採用下述五種稱呼方式。如果稱呼不正確,輕者被認為無禮,重者會被群裡孤立!
翻看下一頁,查看有哪些稱呼方式需要注意吧!
(一)泛稱性稱呼
對未知其姓名職務身份者,可用泛尊稱。在服務行業對男士稱“先生”,未婚女性稱“小姐”,已婚女性稱“女士”;購物、問路等生活場合用同志、師傅、老闆、服務員、小姐、小朋友之類的泛稱,也可用大哥、大姐、叔叔、阿姨之類帶有親緣性的稱呼,顯得更親切。
(二)職務性稱呼
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與外界的交往中,職務性稱呼最常用,如部長、總裁、副理、主席等。
(三)職稱性稱呼
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如技監、技士等。
(四)職業性稱呼
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如台灣的教師、律師、醫師、機師。也可在職業前加姓氏,如張醫師、李律師等。對於工、商、戲劇界中傳授技藝的人,人們常稱之為“師傅”。在知識界,對於有學問的女子,也可以稱之為“先生”,如“林徽因先生”,以示身份有別、尊敬有加。
其一,連名帶姓稱呼,顯得比較生硬,只在開會等少數場合使用。其二,只呼其姓,並在姓前加上“老”“小”等前級,如“老張”“小趙”;姓加後綴,如“王老”“劉公”之類表示對德高望重者尊敬有加。其三,只稱其名,顯得比較親切,常用於長輩稱呼晚輩,在親友、同學、同事、鄰里之間使用,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不熟悉的人不可只稱其名。
此外,還有四中稱呼在使用時要特別注意,要分場合使用!具體情況請看下一頁~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是正式場合不宜採用的。
(一)庸俗的稱呼
如果在正式場合採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既失禮,又失自己的身份。
(二)他人的綽號
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三)地域性稱呼
有些稱呼,如“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徵,不宜不分對像地濫
(四)簡化性稱呼
在正式場合,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