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雲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三大隊在例行巡查時,查獲一宗令人震驚的違規行為——一名男子竟然在高速公路上開啟智能駕駛模式後熟睡長達一小時以上,全程行駛超過100公里,同時還存在超速問題。這起事件雖未釀成事故,但背後所暴露出的安全隱患與對智能駕駛的誤解,值得我們深思。
一、科技進步,不等於「放手不管」
自動駕駛技術是人工智能在交通領域的重要應用之一,其核心目標是提高道路安全、減少駕駛壓力與交通事故。然而,目前絕大多數市售汽車所謂的「自動駕駛」,仍處於輔助駕駛階段(Level 2 或 Level 3),遠未達到真正的「全自動駕駛」水準。換句話說,駕駛員必須時刻保持注意力,隨時接管車輛控制權。
然而,在這起事件中,該男子明顯將「輔助駕駛」誤認為「完全自動駕駛」,在高速公路上鬆懈警覺、閉眼睡覺,甚至在此過程中超速行駛。這種做法不僅是對自身生命的不負責,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重大威脅。
二、智能駕駛不是「睡覺駕駛」
目前許多車廠在銷售時,過度強調其「智慧駕駛輔助系統」的先進性,令部分消費者誤以為車輛已具備完全自動駕駛能力。但實際上,即使是被譽為技術最先進的系統(如特斯拉Autopilot、蔚來NOP+等),仍然存在許多限制——例如對突發情況的反應延遲、對天氣與光線的依賴性、以及無法應對複雜交通環境等。
此外,根據中國現行交通法規,駕駛人必須「對車輛駕駛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即使啟用智能駕駛系統,也無法免除法律責任。這意味著,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依然是第一責任人。該男子的行為,無疑構成對法律的明顯挑戰。
三、心理因素:懶惰、僥倖與錯誤信任
我們不妨反思一下,為何在智能駕駛尚不成熟的今天,仍有駕駛者敢在高速上「邊開邊睡」?這背後,是一種科技迷信的心態,也是一種僥倖心理的顯現。
一方面,駕駛人對科技過度信任,以為只要系統啟動,車子就能自動完成一切,忽略了技術的極限與風險;另一方面,是對規則的漠視和對後果的輕視,認為「不會那麼倒楣」、「應該沒事吧」,而實際上,每一起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都來自這樣的心理。
特別是在長途、高速、單調的駕駛過程中,疲勞與分心是最常見的風險因素。而此時駕駛者若過度依賴自動駕駛,更容易進入一種「鬆懈模式」,最終演變成放任自己入睡的危險行為。
四、監管制度與技術提示的缺失
從此次事件來看,除駕駛者本身的責任外,也暴露出監管與技術層面的漏洞。首先,當前的智能駕駛系統在「疲勞駕駛監測」方面仍不夠嚴格。雖然部分車輛具備「手離方向盤報警」與「駕駛員視線追蹤」功能,但仍有不少車型只要裝個小工具壓在方向盤上,就能騙過系統。
其次,對於此類違規行為的法律懲罰仍相對輕微,未能起到足夠的震懾作用。目前僅有罰款與扣分,缺乏對違規者駕駛資格進一步處罰的機制,無法有效防範此類行為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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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專家建議,應參考歐美國家經驗,引入強化版的「駕駛員監測系統」(DMS),並將其作為智能駕駛車型的強制標準;同時,對於明知故犯、故意在高速上「無人駕駛」的行為,應提高懲罰力度,甚至考慮吊銷駕照或拘留處罰。
五、公共安全不容挑戰
高速公路是人流與物流的重要通道,一旦發生事故,往往傷亡慘重、波及面廣。因此,每一位駕駛者的行為,都關係到整體公共安全的穩定與秩序。
在本次事件中,幸運的是未釀成交通事故。但如果該車輛在睡眠駕駛過程中突遇突發狀況,如前方急剎車、道路施工、橫風強降雨等,極有可能造成無法即時反應的連環事故。這不僅關係到駕駛人一人之安危,更可能牽連整條高速的數十輛車、上百條生命。
交通安全無小事,我們不能對這類行為掉以輕心,更不能縱容這類「科技幻覺下的瘋狂」行徑。
六、全民科普與正確認知的迫切性
近年來,智能汽車的廣告宣傳鋪天蓋地,不少品牌將「自動駕駛」、「無人模式」、「輕鬆駕駛」等字眼大肆渲染,導致不少消費者對技術產生誤解。其實,這些功能多數處於「測試與過渡階段」,在國內政策與法規層面仍屬灰色地帶。
政府與行業協會應加強對自動駕駛的宣導與科普,讓駕駛者明確知曉「自動駕駛≠無需駕駛」,讓民眾明白科技的真正用途是輔助而非替代,更不是一種「偷懶的合法藉口」。
同時,駕訓系統也應納入有關智能駕駛功能的操作與警示教育,使駕駛人在拿到駕照時,已對科技車輛有正確認知,避免因誤用誤判導致危險。
這次廣東高速上的「邊開邊睡」事件,猶如一次警鐘,再次提醒我們,當前的科技再進步,也不能替代人的主觀責任。智能駕駛不是放任、不等於萬能,更不能成為逃避責任的藉口。
未來,隨著技術升級與法規完善,真正的無人駕駛或許會實現。但在那一刻到來之前,每一位手握方向盤的駕駛人,都有責任時刻保持警覺,敬畏規則,敬畏生命。畢竟,安全駕駛,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整個社會的尊重。
願我們都能在科技與秩序之間,找到一條安全而理性的路。